首页 > 台海风云 > 正文

涉嫌诈领148万余元新台币助理费,国民党台中市议员冉龄轩遭起诉

时间:2022-04-16 20:37:19        来源:[db:来源]

原标题:涉嫌诈领148万余元新台币助理费,国民党台中市议员冉龄轩遭起诉

中国国民党籍台中市议员冉龄轩涉嫌与丈夫邱裕明等人,以“人头助理”或浮报助理费等手法,诈领助理费148万余元(新台币,下同)。助理指控被冉逼迫,将“薪资差额”捐给供佛的“公积金”,实际却用于冉的私人开销,包括供养禅寺师父、办法事化解儿子车祸秽气等。冉否认贪污,宣称“助理不太懂佛教,也不太信佛”,台中地检署昨天依“贪污治罪条例”等罪名,起诉冉龄轩与丈夫、助理共11人。

台中地院昨天裁定,今年2月羁押的冉龄轩以70万元交保,并限制出境出海。冉在韩国瑜角逐“大选”时,曾担任台中竞选总部发言人;国民党去年改选党主席,冉也曾领表但最后未登记。

起诉书指出,冉龄轩(五十五岁)从2018年12月连任第三届议员后,涉嫌诈领助理费,手法有三:一是伙同经营葬仪社的丈夫邱裕明(六十岁),将葬仪社的李姓临时工列为“人头助理”;二是将助理费“低薪高报”,如詹姓助理月薪25000至30000元,冉向议会申报45000元,詹收到后再缴回15000至20000元“薪资差额”给冉;三则是林姓助理于2019年2月底离职,冉却继续向议会申报助理费,林将薪水28000元缴回给冉,冉却当作私房钱花用。

此案爆发主因,是四名离职助理与李姓人头助理向“廉政署”自首,部分助理指控,冉要求他们每月缴回“薪资差额”,用于供养菩萨的“公积金”,甚至要求在“助理缴交助理费自愿单”签名,威胁“如果不签,就不要做了”;助理强调,“实际上我们都是被迫缴交”。

中检统计,冉龄轩共诈领148万余元助理费,半数用于服务处开销,另半数用于私人开销,包括供养师父、办家人消灾法会、付儿子开车停车费,甚至汇款到大陆给念大学的儿子生活费,这都来自上述“薪水差额”。

冉龄轩不否认上述事实,但否认贪污,宣称是助理同意浮报薪水,并自愿缴回“薪资差额”,用于“公积金”帮助弱势或支付佛堂费用。中检昨依贪污治罪条例的“利用职务上之机会诈财罪”与伪造文书罪,起诉冉龄轩与丈夫邱裕明、叶姓助理(已离职),其他8名人头助理或助理依伪造文书罪起诉。(薛洋/编辑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