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清代奇案:少年杀妻投案自首,县令却认定他不是凶手

时间:2020-04-06 10:07:07        来源:

明清奇案已写过数十期,今日继续,再为大家写个发生于清朝道光年的奇案。此案原记载于清代文言著作《问心一隅》中,而作者正是本文中的博平县令胡秋潮。

此案发生于清道光年间农历九月二十日,这天东方鱼肚渐白之时,山东博平衙门有人击鼓,太爷胡秋潮升堂之后,衙差带上个瘦弱少年。少年自称名叫金四,十七岁,是博平县金家庄人士,他到此不为喊冤,而是杀妻之后投案自首。

清代旧照

胡县令见他身材瘦小,面带憨厚,不像那种穷凶极恶之人,为他为何杀死妻子?

金四回答:“小人娶邻村张凤仪之女、十五岁的张兰子为妻,今年九月十三日,张兰子与邻居高法科偷情之事被撞破。我父金管说此事太丢人,让我不要声张,然而小人气愤难消,在十九日晚上将贱人杀死。我杀人后,不想逃走连累老父,于是前来投案。”

胡县令遂带领衙差和仵作前往金家庄,经仵作验看,死者张兰子遍体刀伤,确实很像一时气愤杀死的情形。照此来看,金四所言属实,是他因气愤而害命。

清代旧照

然而胡县令认为此事蹊跷,金四投案之时表情沮丧,言语悲伤,没有一点凶悍的神气?而且发现奸情五天后才气愤杀人,这似乎不合情理。

胡县令叫来金四之父金管,对他说此案蹊跷,似乎不是他儿子杀人。然而金管却质问胡大人:“不是我儿所杀,我儿为何投案自首?儿媳确实死于我儿之手,如果是他人所杀,我儿岂肯依从?我亲家张凤仪又岂肯依从?”

真奇怪,父亲竟不向着儿子说话,这让胡县令很诧异。此时在金家看热闹的邻居初泳全说道:“县太爷要问“杀”,先问“奸”。奸情证实了,金四杀死妻子的事就无疑了。”

清代旧照

胡县令让人将高法科抓来一问,高法科说自己确实与金四之妻有私情。至于金四杀妻之事,他一概不知。如今奸情证据确凿,而金四杀妻之事看上去也应拍板定案了。但胡县令认为如今就此给金四定罪未免太鲁莽,他不想错杀好人,于是让金管先将儿媳下葬,而后将众人带到衙门逐一审问。

一连问了三天,每个人的话都跟以前一样,金四一口咬定就是自己杀了人,胡县令问不出端倪,只好将金四暂时关入大牢,准备将拟好的审案文书上交州府。偏巧此时胡县令有个朋友从济南来看他,见面之后,就问起这桩案子。

胡县令问他怎么得知这桩案子的?朋友说一进博平就听有人议论此事,说胡大人枉为父母官,明明凶手自动投案,他却迟迟不定罪,算什么青天大老爷。

清代旧照

胡大人听完朋友的话后,拍案而起,说道:“果不出我所料!”而后他再次升堂审问金四,胡县令对金四说道:“我知道你不是凶手,纵使张氏是你杀的,也定然有人帮助。按照大清律例,丈夫因抓奸而杀人可判无罪。而帮助丈夫杀人者,或被丈夫驱使杀人者,判刑也有所区别。我已经访到那个帮你杀人的人,若你说出实情,本官保你无罪;若你执意不肯说,那休怪本官无情!”

晓以利害之后,金四说出实情。他说当日是邻居初泳全领他去抓的奸,并且提议效法当年梁山好汉杨雄杀了那个贱人。他不肯,可没想到初泳全却自行动手帮他杀了妻子。事后他不想朋友吃官司,因此自愿投案。

清代旧照

胡县令听完之后,骂道:“你这个糊涂的乡巴佬,你真以为初泳全是因为义愤而帮你杀妻吗?他必定与你妻张兰子有奸情,因见你妻又与他人相好,因此借你名义杀人。”

胡县令又命人将奸夫高法科传到堂上,问他与张兰子相好之前,张兰子可否还有奸夫?高法科说听张兰子说她之前确实有个相好,但并未告知自己那人是谁。

胡县令又让人将初泳全带到公堂,骗他说高法科已经将他告发,金四也已经说出杀人者是他,若还不肯招供,那就只有大刑伺候。初泳全起初十分顽固,一通板子之后,遂说出实情。他说自己见张兰子与他人相好,因此生出醋意,又见金四是个傻帽,便生出这招借刀杀人之计。金四被抓后,他见迟迟不被定罪,于是到处诋毁胡县令,借此给胡县令施压。万没想到法网恢恢疏而不漏,案子还是被破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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由此案不难看出,往往满口仁义道德之人不见得是什么好玩意儿。如今也有很多这样的人,表面跟你称兄道弟做闺蜜,实则外君子内小人暗怀鬼胎不知什么时候就要害你,因此交友需谨慎,万万不可被其外表所欺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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