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古代官员也是拿工资靠俸禄生活 他们的收入如何

时间:2017-07-06 14:12:55        来源:

  清代“官员”待遇,如果靠死工资连饭都吃不饱。清政府吸取了明朝薄俸易发贪腐的教训,增加了“公务员”的工资性补贴。顺治年间一度实行柴薪银、心红纸张银、蔬菜烛炭银、案衣什物银等,后因财政紧张方取消。

  比较起来,明代“官员”的工资是中国历代最低的。洪武四年(公元1371年)制定的工资标准,相当于今中央政治局委员的正一品大员,俸禄仅900石;洪武十四年(公元1381年)提高了标准,正一品为1000石。至于普通“公务员”,其俸禄就更低了,相当于副科级的从八品为65石,后加至70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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网络配图

  为了生活,地方政府便采取半合法的手法,增加“公务员”个人补贴,实物征税时增大消耗比率,向纳税人多征,多出的部分叫“耗羡”,截留在地方使用,实际多被官员作为补贴吞没。但考虑地方没有耗羡后,官员生活可能困难,首创“养廉银”制度,发给一笔补贴,远远高出正俸,导致官员靠补贴生活。出于公平原则,除给部分京官发放养廉银外,在京员中则实行“恩俸”制和“双俸”制。所谓“双俸”,就是再领取一份与正俸一样多的补贴,也就是现代的“双工资”。